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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大多數人來說,他們都不能理解T臺上那些誇張繁復設計,困擾他們的是這些服裝根本無法穿出街。他們考慮的是實穿性,服裝應該服務於工作和生活。但是從專業角度來講,T臺的款式都只是設計師在當季的理念表達,模特的妝容和發型也是如此。而在專賣店售賣的服裝都只是T臺款式的一部分,而且都被重新修改以便適合更多的人。
不過也有這樣的情況,一些秀場款式出現在明星、名人身上。他們穿著這些誇張的衣服出街亮相,於是『盛裝』概念呼之欲出,風格和出位纔是排在首位的關鍵詞。最近大紅的舞曲歌手Lady Gaga就是其中一位,她除了不斷展示她的『米奇』發型之外,還到處宣揚她驚人的著裝風格——『幾乎沒穿』,她身著Maison Martin Margiela的裸色連體服,只在外面罩上一件長西服,就堂而皇之的去逛街,讓人懷疑這位小姐是否有暴露癖。如果有人問她為何這麼穿,她完全可以用自己的歌曲『Just Dance』(舞力全開)的歌詞回答:『How'd I turn my shirt inside out(怎會衣服沒穿好)』,話外之語就是:『我這麼穿感覺很好,你管不著!』
把生活著裝與T臺風格混為一談的人還不止Lady Gaga一位,Victoria Beckham就是出了名的『盛裝』代表。每次出門都穿著細致,就連狗仔隊都甚少拍到她不修邊幅的一面。盛裝典型還有來自電影或劇集裡形象,女人們都希望自己生活在欲望之都成為Carrie Bradshaw,讓華服裝滿衣櫥。但真實的生活情況是他們窩在沙發上卷著頭發,吃著薯片,看著無聊的綜藝節目,還要面對無趣的老公。時尚這麼近,那麼遠。不是所有人都能做到連出門遛狗,到報攤買雜志都穿著盛裝,就像Dita Von Teese無法做到穿著肥大T恤吃漢堡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