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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8年,美國的一家報紙這樣寫道:『大約90%的美國青年到哪裡都穿著牛仔褲——除了在床上和在教堂裡。』
牛仔的流行,始於50年代中期Levi s公司開始為自己的牛仔褲做廣告,說它『適合校園』之後,迅速覆蓋了美國。後來搖滾樂的誕生,挾帶廣泛的青年文化和反抗,嬉皮、憤青的出現和到處行走,大大促進了牛仔在歐洲和亞洲的普及流行。
所以,牛仔總是年輕人的,也是帶有叛逆感情色彩的。而在追求個性的今天,說你叛逆或者另類,簡直被認為是一種贊揚。
1999年中國曾經流行過一本書——《格調》。這是一本讓我既抗拒又想閱讀的一本書,因為閱讀過程中不自覺地對號入座讓我如鯁在喉,按等級去試圖劃分自己是很不舒服的。直到我讀到第9章,感覺終於好了一點,這一章的題目是『衝破常規的另類人』。
它這樣描述另類人的衣著:『另類人完全按照自己喜歡的方式穿著打扮,他們從不刻意修飾以取悅別人,因為他們覺得沒人值得他們下這樣的功夫。因此,他們穿得很舒適隨意,而且通常有些「不羈」。其實只要永遠按照比別人的要求差一級的原則來穿著,就能達到這一效果。』按照這個原則『……假如要求「隨意」的穿著,那麼另類人就會穿一條破破爛爛、打滿補丁的牛仔褲……』
這本書的後面還附有一些練習題,讓你去判斷人們的等級!其中有一道題是說如果你在飛機上看到一對男女穿骯髒破舊的仔褲你會判斷他們是什麼人?答案是——他們不是上層社會的就是另類的人,因為他們會使循規蹈矩的人看著別扭。
我喜歡破牛仔,也幻想過擠入所謂『上層社會』——但顯然那只能是幻想。那我是另類人?謝天謝地,這樣還算不錯。文/李寶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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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劉卉 |